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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4-15 00:36:01阅读: 次
为进一步整合基层司法资源,充分发挥乡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的调解职能,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6月8日上午,我市召开整合基层司法资源构建大调解格局工作会议。
蒋克勤在全市相关工作会议上指出 整合基层司法资源 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为进一步整合基层司法资源,充分发挥乡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的调解职能,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6月8日上午,我市召开整合基层司法资源构建大调解格局工作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克勤参加会议并作工作部署。
蒋克勤指出,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一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
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是政法机关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是我市基层政法部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实践的经验总结。二要积极探索有效途径。
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群众利益至上、群众利益无小事观念,立足本地化解矛盾、抓早抓小,“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树立执法活动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理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基本特点和发展趋势、现行的人民内部矛盾调解模式、近年来全市成功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成功案例进行调研,摸清情况,掌握规律;依靠制度建设来保证基层综治办和“两所一庭”在大调解工作格局中职能作用的发挥,实现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由小调解到大调解、单一调解到综合调解、随意调解到规范调解转变;抓好基层综治办和“两所一庭”的队伍建设,充实力量,配齐领导班子,切实加强政治和业务培训。三要切实加强领导。要将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作为一项亲民、爱民、惠民,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中,抓住重点,抓住难点,抓出亮点,抓出成效。
来源:许昌日报社 200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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