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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3-30 12:36:03阅读: 次
宜宾10区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有你的家乡吗?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李丹)8月26日,四川省民政厅官网刊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宜宾市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根据批复,宜宾市翠屏区、南溪区、叙州区、江安县、长宁县、高县、筠连县、珙县、兴文县、屏山县等10个县(区)部分乡镇进行了行政区划调整。
省政府提出,这些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的领导,注重总体规划,体现改革精神,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尊重和顺应城乡发展规律,构建适应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需要、符合新时代基层政权建设定位、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高的乡镇行政区划体制。
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土管理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 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本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并更新行政区划图。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指导,做好舆情监测和综合应对工作,确保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有序稳妥实施。
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完成情况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具体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如下:
一、关于翠屏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一)撤销高店镇和凉姜镇,设立双城街道办事处,以原高店镇和原凉姜镇所属行政区域为双城街道的行政区域,双城街道办事处驻民心街19号。
(二)撤销孔滩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白花镇管辖,白花镇人民政府驻胜利街39号。
(三)撤销明威镇、王场镇和邱场镇,设立金秋湖镇,以原明威镇、原王场镇和原邱场镇所属行政区域为金秋湖镇的行政区域,金秋湖镇人民政府驻邱府路41号。
(四)撤销南溪区石鼓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翠屏区沙坪街道管辖,沙坪街道办事处驻长江北路西段附三段17号。
二、关于南溪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五)撤销大坪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大观镇管辖,大观镇人民政府驻中心路95号。
(六)撤销林丰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汪家镇管辖,汪家镇人民政府驻工字街1号。
(七)撤销马家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江南镇管辖,江南镇人民政府驻江正街12号。
(八)撤销留宾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裴石镇管辖,裴石镇人民政府驻交通路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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